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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青海省財政廳
關于印發青海省2022年省級節能專項資金
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財政局,西寧市經濟技術開發區、 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海東工業園區管委會及各在青中央企業, 省屬出資企業:
為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鼓勵支持 工業 企業開展 節能降耗 技術裝備升級改造, 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 ,根據《青海省節能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青財建字〔2018〕2111號)的規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擬組織開展202 2 年省級節能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支持 范圍
202 2 年省級節能專項資金項 重點支持以下 4個領域 。
(一) 節能重點工程 領域 。
1. 支持方向。 主要包括能量系統優化、重點用能單位綜合能效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推進 實施 、節能技術裝備產業化示范、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等節能重點工程項目。
2.申報要求。 申報項目須為 申報 截止 期 內建設完成并竣工驗收的項目 ,且項目可取得明顯節能效果。
(二) 綠色制造重點工程 領域 。
1.支持方向。 高耗能通用設備技術改造、余熱余壓高效回收利用、 高耗能企業儲能電站配套建設、燃煤機組節能升級改造、 高耗水行業節水改造、大宗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廢舊材料、廢舊機電產品等資源化利用、再制造產業培育,不包括禽畜糞污資源化等農牧業綜合利用項目。
2.申報要求。 申報項目須為 申報 截止 期 內建設完成并竣工驗收的項目 ,且項目可取得明顯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效果。
(三)基礎能力及公共平臺建設 領域 。
1. 支持方向。 主要包括基礎數據核查、 綠色制造服務平臺建設、 企業能源管控中心建設、企業能源管理體系建設等。
2.申報要求。 申報項目須為 申報 截止 期 內建設完成并竣工驗收的項目 。
(四)綜合示范創建 領域 。
1. 支持方向。 重點獎勵建立健全綠色標準、開發綠色產品、創建綠色工廠、建設綠色工業園區、打造綠色供應鏈等試點示范 項目 。
2.申報要求。 申報項目須為2021年國家或省級公告的綠色工廠、綠色園區或綠色設計產品。
二、 支持方式
1.投資 后 補助 。 補助金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 單個項目補助 不超過300萬元 。
2. 貼息 補助。 單筆 5000萬元(含)以內的銀行 貸款, 按照申報期內貸款本金及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貼息,單個企業補助 不超過200萬元 。
3. 以獎代補 。 對綜合示范創建項目,采取以獎代補方式予以支持,單個項目 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
4. 購買服務 。 對政府牽頭實施的基礎能力及公共平臺建設項目, 補助金額按照合同約定確定。
具體金額按照項目 效果、 投資總額 、專項資金總額 等 進行 綜合測算。
三、 申報條件
1.申請單位應在青海省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申報的項目必須在青海省境內實施并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
2.項目申報單位有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完整的財務會計資料,財務信用狀況和銀行信譽良好,無違法違規記錄。
3. 項目項目資金來源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按照有關規定完成審批、核準或備案。
4.申報項目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年度申報指南的方向,節能、資源綜合利用等效果顯著。
5. 項目承擔單位必須具有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措施,項目形成的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效果可監測、可核實。
6. 申請貼息資金的項目銀行貸款手續完備。
7. 建設項目的立項、用地預審意見(土地證或廠房租賃協議)、環評批復、能評批復等相關手續完備。
8 .申報項目須為 申報 截止 期 內建設完成的項目 (分期分階段建設項目,按照分期分階段內容申報)。
9 . 被列入"信用中國"、"信用青海"黑名單以及欠繳省級各類基金及收益的、未按規定向當地財政部門定期及時上報企業財務信息(企業財務月報、年報)的企業不得申報。
10 . 同一年度內,一個企業只能申請一個項目和一種支持方式。 已獲得其他領域支持的 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四、 申報材料
(一)文本材料
1.企業申請專項資金的請示(原件)。請示文件不超過2頁,并按照本申報指南的支持范圍寫明所申請領域的具體名稱。
2.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
3. 項目申報單位基本情況、項目建設必要性、規模及內容(設備選型方案、產品方案、技術工藝路線、用地及建筑面積)、項目申報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審批情況、進展情況和取得的經濟、社會效益(環保、生態及新增就業)。項目建設投資概算表、支付明細(決算表)及發票(復印件)。
4.企業填寫 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1)、項目基本情況表(附件2) 、 節能專項資金績效目標 申報 表 (附件3)。
5. 申請貼息類項目須出具與金融機構簽訂的項目貸款合同 、借據(彩色復?。?、資金到位證明、付息或還貸憑證 。
6. 信用記錄查詢 資料 。
(二)附件材料
1.加蓋項目申報單位公章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2.項目核準或備案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3.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或土地所有權證或廠房租賃協議(復印件)。
4.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節能審查批復等相關文件(復印件), 年 新增 能源消費量1000噸標煤(含)以上項目需提供節能審查批復意見 , 如未獲得也請說明情況。
5.項目投資的明細及發票(分期分階段建設項目,僅提供申報期階段建設發票)(復印件)。
6.企業信用證明材料(須法人簽字并加蓋項目申報單位公章)。
7.企業對申報材料與實際情況一致性、完整性、真實性負責、無多頭申報、重復申報情況,出具承擔全部責任的承諾函(原件,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項目申報單位公章)。
8.項目驗收材料,如項目竣工決算報告等。
(三)材料裝訂要求
申報材料一律以A4紙,正反頁打印并膠裝成冊(蓋騎縫章),書脊處印明:節能專項(申請資金領域)-申請資金支持方式-項目名稱-申報單位名稱。
五、申報程序
1.項目實行屬地化管理。各市(州)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共同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推薦申報,并按各領域要求填寫 項目 匯總表(見附件4), 同時 須 通過信用中國(青海)網對本地區申報項目進行信用記錄核查 ,填寫信用記錄查詢情況匯總表(附件5)。 于2022年3月 31 日前將推薦文件、表格和項目申報材料(含電子版,word與pdf格式)同時報省工信廳(紙質2份)、省財政廳 (紙質1份) 。
2.為便于專項資金下達,在青中央企業、省屬國有企業實施的項目通過建設地工信部門和財政部門逐級申報。
3. 西寧市經濟技術開發區、 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和海東工業園區管委會 實施 的項目 報送至所在工信部門和財政局,進行 統一審查逐級上報。
六、工作要求
1.各市(州)工信部門、財政部門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和相關憑證及附件進行認真審核落實并對結果負責,如發現有不實的情況,應取消申報資格。
2.各市(州)工信部門、財政部門須在"信用中國"及"信用青海"網站查詢項目申報單位的誠信情況,對被列入"黑名單"的申報單位,取消其申報資格,并在行文中寫明所有申報企業信用查詢結果。
3.各市(州)工信部門、財政部門應加強對企業申報材料編寫規范性的指導和審核,對未按照本通知要求編制申報材料或深度達不到本通知要求的,不予受理。請務必在申報日期截止前將申報材料送達省工信廳、省財政廳,逾期不予受理。
七、聯系方式
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聯系人: 周 艷
顧文輝 聯系電話: 0971-6143509
青海省財政廳
聯系人: 張程程 聯系電話: 0971-3660195
八 、其他事項
1.本通知僅作為青海省2022年節能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不作為對項目申報單位的承諾。
2. 本通知同時在省工信廳網站 (青海工業經濟信息網 http://gxgz.qinghai.gov.cn/)及省財政廳網站公布,所需附件請從網站下載使用。
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青海省財政廳
202 2 年 2 月 16日